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 高健
9月15日,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通報,近日,國家安全機關破獲一起境內人員為謀取不當利益,實施團伙間諜犯罪的案件。
據(jù)介紹,曹某、夏某、張某三人是務工中結識的好友,平日里以兄弟相稱。然而兄弟三人因長期瀏覽境外網絡上的“灰產群”,逐漸不滿足于正常工作帶來的報酬收入,認為憑借自己的“聰明”,可以在“灰色產業(yè)”中找到掙大錢的“捷徑”。一次偶然的機會,曹某在境外網絡平臺上結識了一名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人員。對方與曹某“一見如故”,并熱情地向曹某提供了一份搜集境內軍事目標信息的工作,許以高額報酬。盡管曹某十分清楚這其中的犯罪性質,也明確知道對方是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人員,但面對金錢的誘惑,曹某還是選擇將國家安全和法律拋之腦后,主動充當起對方的“馬前卒”,按照對方的指示在境內某重點軍事區(qū)域附近設立“觀察哨”,并定期向對方報送重要軍事目標動態(tài)信息。
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曹某對這番間諜犯罪行為不僅不加掩飾,反而主動向該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人員介紹夏某、張某,并拉攏二人入伙,把自己的好友也引上了犯罪的邪路。
曹某、夏某、張某對自身間諜行為的犯罪性質有著充分的認識。為防止被發(fā)現(xiàn),他們三人分別居住在不同的地點,相約使用境外加密通聯(lián)軟件進行聯(lián)絡,甚至還自購了外賣服、釣魚竿等物品,企圖掩飾犯罪行為。盡管采取了種種措施,但三人因犯罪而導致的內心不安仍與日俱增。到案后,他們坦言“自己是別人眼中的‘五十萬’,時刻都在擔心被舉報”“沒有睡過一天安穩(wěn)覺”。
令人惋惜的是,即便內心有著強烈的煎熬,曹某等三人仍沒有選擇向國家安全機關自首,自認為他們所塑造的“外賣員”“釣魚佬”等人設天衣無縫、心存僥幸。法網恢恢,國家安全機關很快就掌握相關情況并采取措施。最終,曹某、夏某、張某因犯間諜罪,為境外刺探、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,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、13年和9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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